更需理順央地關係
多數受訪者認為,中央撤銷駐京辦是一項重大的反腐舉措,但希望能出“組合拳”,從審批體制上進行改革,徹底剝除駐京辦腐敗存在的土壤,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所在。
“我國是單一制國家,各省區市在北京設立駐京機構不是不可以,但從隸屬關係上來講,省級駐京辦直接對接各中央部委就可以,地市、縣一級根本沒有必要再設置駐京辦。”汪玉凱教授認為,“中央這次主要是撤銷縣級駐京辦,下一步應有鼓勵地市撤銷駐京辦的政策導向。”
“在當前制度下,駐京辦已經變成很複雜的現象,脫離監管而長期存在。”汪玉凱教授認為,“對要求撤銷的駐京辦,要制定具體措施堅決撤銷,對隱蔽性相對較強的地方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各類開發區管委會駐京辦,尤其是之前沒有備案的駐京辦更應注意清理,對變換形式保留駐京辦的,應對地方相關領導人進行嚴厲問責。按目前情況看,有些駐京辦變換形式留下來的可能性極大,這也是需要高度關注的問題。”
至於被撤駐京辦面臨的人員財物處置問題,汪玉凱教授建議,“由於牽涉到的人員和關係複雜多樣,當地政府應成立領導小組,妥善處理駐京辦名下的房產、汽車和部分有產權的土地等。審計部門要提前強力介入,以免駐京辦在撤離過程中,出現新的腐敗問題,尤其是個別人員借機非法轉移、藏匿國有資產,等等。”
“對保留下來的駐京辦,應繼續加強監管和轉型。”汪玉凱教授提出,“首先,加強行政監管。可委托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駐京辦管理司對駐京辦加強行政監管,並賦予相應的管理職能。其次,完善制度建設。國務院可創立行政性法規或管理條例,加強駐京辦的規範化管理。第三,進行職能轉型。駐京辦應加快自身轉型,適當拓寬民本內涵,在信訪、社會協調、解決外來進京人員的困難方面發揮空間更大、含義更廣的作用。”
在王錦程看來,目前駐京辦面臨的最大問題,是沒有一個統一的法規或條例來對駐京辦進行科學、規範的管理。他希望這次《意見》下發,不僅是撤銷駐京辦,而更應當是一種契機,通過有關部門,讓保留下來的駐京辦,能得到更多工作上的指導,使其走向良性發展的軌道。
“駐京辦是我國政治經濟生態中的特殊現象,也是我國國情的一種體現。”李成言教授分析說,“國務院明確撤銷駐京辦,除了反腐敗之外,還可能有規範央地關係的意圖在其中。這次撤銷駐京辦,不是簡單地取消駐京辦的問題,而是國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部分。”
“這次撤銷駐京辦,對中央財政的轉移支付,包括各項審批制度在內的改革都會有影響。”李成言教授認為,“要徹底解決駐京辦的腐敗問題,並非僅僅對駐京辦一撤了之,關鍵是通過切實有效的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規範政府部門的權力運行,增加透明度,減小和制約權力運行中的自由裁量權。”
目前,有些在裁撤範圍的駐京辦,還處在觀望和徘徊狀態。那麼,駐京辦能否順利撤銷?或在6個月內見答案。(來源:《瞭望》新聞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