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毛澤東不同意李立三的意見,並且在中央的一個文件上批示說:工會工作中有嚴重錯誤,而且尖銳地批評了李立三和全總黨組,決定召開全總黨組擴大會議解決工會的問題。11月,根據毛澤東的意見,中央解除了李立三的全總副主席和黨組書記的職務,由山西省調來賴若愚取而代之,批准成立了由劉少奇、李富春、彭真、賴若愚、李立三、劉寧一六人組成的中共全總黨組幹事會,指導全總和全總黨組擴大會議的工作。
1951年12月13日至22日,召開了全總黨組第一次擴大會議。時任全總辦公廳副主任的陳用文擔任會議記錄,並參與了有關報告、決議的起草工作。他寫道:這次歷時十天的會議一開始就集中對李立三進行批判,參加會議的幾十人都作了批判發言;12月21日,不是會議代表、時任毛澤東政治秘書的陳伯達也到會對李立三作了批判發言。這些發言批判李立三在工會的性質和任務問題上,不是以生產為中心,而是以分配為中心,光講工人的工資、福利、勞動保險等問題。在工會與黨的關係問題上,犯了工會脫離黨、否定“工會要服從黨”這個根本問題的工團主義錯誤。最後,會議主持者代表全總黨組幹事會作了題為《在工會問題上的分歧》的結論,會議通過了《關於全國總工會工作的決議》。
會議認為李立三有幾大錯誤,第一,在工會工作的根本方針問題上犯有狹隘的經濟主義的錯誤;第二,在工會和黨的關係問題上犯有嚴重的工團主義錯誤;第三,在工作方法上犯有主觀主義、形式主義、事務主義甚至家長制的錯誤等,並指出這些錯誤“是嚴重的原則錯誤”,“表現了社會民主黨的傾向”,“是完全反馬克思主義的,是對於職工運動和我們黨的事業極其有害的”。李立三在會上作了三次檢討,次年又被迫寫出書面檢討,多次解釋、澄清自己的觀點,但都無濟於事。(陳用文:“對建國初期工會若干問題的回顧”)並在1954年被免除了勞動部長一職。
1953年1月,中央批准《關於全國總工會工作的決議》、《關於工會工作問題上的分歧》的結論,要求全國各級工會組織及全體工會工作者認真貫徹中央精神,開展一場反對“經濟主義”和“工團主義”的運動,以進一步肅清李立三的“錯誤所給予工會工作上的不良影響”、清陳李立三“所給予部分工作人員的錯誤影響”、“整頓現在工會的工作”。全國工會系統一大批幹部受到株連、處分。1951年12月底,鄧子恢在中南局會議上就“工會立場問題”作了檢查,並向毛澤東寫了檢查報告。(李思慎:《李立三:紅色傳奇》,第595頁)1954年2月,劉少奇在中共中央召開的七屆四中全會上也就此問題作了自我檢討:“我受中央委托負責管理全國總工會的工作”,所以對李立三的錯誤,“我是應該負一定的責任的”。(金衝及主編:《劉少奇傳》,中央文獻出版社1998年版,第73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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