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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陽棄嬰調查,與媒體質證不可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0-03 03:23:55  


  湖南邵陽計生部門以落實計生政策為名,將十餘名嬰幼兒強行抱走送入邵陽福利院,其中一些嬰兒為頭胎生育。計生人員向孩子家人收取社會撫養費以贖回小孩。對於交不起罰款的家庭,嬰幼兒被送往福利院“出售”,部分以收養名義“銷往”國外。這就是今年5月經媒體報道引起輿論嘩然的邵陽“棄嬰”事件。

  在靜等五個月之後,湖南省上下要求“徹查”的該事件終於有了一個官方結論:市、縣紀委監察、審計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經過深入調查,查明該事件發生在2002年至2005年間,涉及嬰幼兒14名。其中,8名屬當事人非法收養的棄嬰,1名屬生父母非婚生育因無力撫養自願送社會福利院,5名為當事人隱瞞血緣關係,將撫養的嬰幼兒說成是“棄嬰”。當地計生辦、民政辦與邵陽市社會福利院沒有發生經濟關係。邵陽市社會福利院接受外國收養人、收養組織的自願捐贈,符合民政部《外國人在中國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的規定以及國際收養慣例。調查中沒有發現買賣行為。

  嬰兒既然多是非法收養,當地部門將其送往社會福利院當然就是正常的職務行為;計生辦、民政辦與社會福利院沒有發生經濟關係,自然也談不上“買賣”。邵陽官方的結論可以六字概括:沒搶嬰,沒買賣。如果再加上其未明言的一層意思,則還有一個結論曰:當初媒體報道失實。

  這樣一個結果,估計許多人都猜到了。今年7月,“棄嬰”案調查組牽頭人、邵陽市監察局局長在接受採訪時就曾表示,“調查結果與媒體報道有很大出入”,“買賣嬰兒情況根本不存在。”而在這位牽頭人表態之前,棄嬰案中維權最積極的村民又捲入了一樁蹊蹺的“嫖娼案”而被當地警方刑拘,如是種種都在證明:儘管棄嬰事件撲朔迷離,調查似乎也頗曠日持久,但關於事件的定性,邵陽官方早已成竹在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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