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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案”擠壓下,良知何以安身?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9-06 21:00:00  


  2006年,南京青年彭宇救助了一個摔倒的老太,卻被指為撞人者,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法官以“自由心證”判定他有責。雖然在輿論壓力下,該案經過調解,最後以各方撤訴了結,但終究成了“善意助人反被誣”的典型事例,許多人至今心結難解。
  
  幾年來,類似案例不時在各地再現,比如最近,天津青年許雲鶴幫助翻越交通隔離欄摔倒的老太,也被指撞人,也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一審被判“開車嚇著老人,致其摔倒”,須承擔40%責任。許雲鶴對此提起上訴,正等待二審判決。由於案情高度相似,公眾又議論起5年前的“彭宇案”。
  
  正在這時,江蘇南通又發生公交車司機救助被撞傷的老太,同樣被指為肇事者的事件。幸好車上裝有攝像頭,清晰地拍下了全過程,司機殷紅彬得以解脫;老太及其家人道歉之外,還送了錦旗到車隊。
  
  一連串事例,引發了公眾憂慮,而南通那位司機的遭遇,似乎坐實了“這年頭容易被人恩將仇報”的疑慮——人們由此不得不面對一個難題:如果自己遇到這類情況,該不該伸出援手?
  
能不能消除“救助者恐慌症”?
  
  在“彭宇案”擠壓下,一個歷來推崇“助人為樂”的民族遭遇了嚴重的道德考驗。近年來,一些地方已經出現這樣的尷尬場景:老人摔倒了,圍觀者眾,卻無人出手;老人只好聲明:“我是自己摔倒的,不會訛你……”這才有人“敢於”施救。
  
  對於這類事件的發生以及每次發生之後媒體的高度關注,有人認為即使真有老人撒謊反誣,也只是個別人所為,媒體沒必要抓住不放,有良知的公民出手救助時,也不應猶豫;甚至有人認為,各種“彭宇案”是媒體炒作放大的,當事的老人即使誤認了人,也情有可原,不應將所有老人都視為“潛在的恩將仇報者”,更不能以此推斷出“世風日下、人心不古”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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