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辦,這個存在了50多年的行政機構,已經徹底退出了安徽銅陵市民的生活。减少管理層級,社區事務實行居民自治,這一改革模式也被總結為“銅陵模式”。民政部基層政權司副司長王金華表示,街道辦取消是一個趨勢。
改革的願景十分美好,創新社會管理,推進社會建設,確實需要從體制、機制上有些突破;驅動力也強勁,銅陵市自不必說,安徽省、民政部均給予了高度關注和大力支持。可以預見,這一嘗試終將在中國基層政改的歷程上留下濃重一筆。然而,既然是試點,有關各方仍需繼續密切關注實際運行中出現的種種問題,特別是要避免“一刀切”式的推廣,不要把居民自治簡單理解為撤銷街道辦。
在城市現行的權力結構中,街道辦屬于政府行政的末梢,直接承接市、區下達的任務,擔負政府對基層社會的公共管理職能,並對接居民社區。可以說,街道辦存在的“利”和“弊”,均系于此。街道辦與區級部門的職責分擔不清、權屬關係混亂乃至淪為簡單“二傳手”的尷尬地位,固然可以視為被撤銷的直接理由。不過,撤銷之前,似乎必須要釐清一個問題,即這些弊端是如何產生的?
其實,行政權力的集中、強化取向,並非一個小小的街道辦能夠承擔。市、區兩級政府下達的任務、考核,街道辦不可能拖延、否決,更不可能以居民的意志來扭轉、改變公權力的意志。而重管理、輕服務的行政秉性,也不可能完全將板子打到街道辦身上。基層街道辦直接感知來自上級和居民的雙重壓力,上級的指令必須不折不扣地執行,而民眾的訴求也需要滿足,在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之間,街道辦左右為難。尤其是,這些衝突並不會隨著街道辦的消失而自動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