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尚未建立起統一、規範的文物鑒定資格認證制度,而不少與文博相關的社會機構都能發放鑒定資格證書,這使得掛著各種名頭的鑒定師、文物評估顧問大行其道,然後堂而皇之地從鑒寶活動中撈得好處。”該專家表示,鑒定行業魚目混珠的亂象,與鑒定資格證書發放的低門檻直接相關,“當務之急是儘快建立文物鑒定資格認證制度,並納入國家執業資格體系,通過統一規範、專項分類的資格考試,組建專業鑒定隊伍,杜絕‘僞專家’。”
無本萬利且無風險,導致真專家敢做“僞鑒定”
跟“僞專家”同樣可怕的是真專家做“僞鑒定”。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在國內鑒定行業,收錢造假寫“鑒定證書”的例子屢見不鮮。
3年前,南京書畫圈傳出有造假者出錢收買鑒定專家,求得鑒定題跋或證書,使得“假字畫”堂而皇之地以真品身份流入市場。“當代草聖”林散之之子林筱之也曾透露,不少人拿著仿林散之的贋品找到他,提出以出錢或合作之名由他題字,從而“以假亂真”。
此次曝光的鑒定造假事件中,為“金縷玉衣”估價24億元的都是鼎鼎有名的鑒定大家,以他們的學術水準,辨別真僞並非難事。問題在於,5名專家連玻璃櫃都沒打開,就在一份“天價鑒定證書”上簽了字,這難免會讓外界將“僞鑒定”與數十萬元評估費聯繫在一起。而據業內人士透露,個別“專家”還將鑒定費用與市場成交價掛鈎,事後“抽成”收取酬勞。
真專家們為何敢出具“僞鑒定”?追根溯源,根本原因是出具“僞鑒定”就算東窗事發,出具者除了名聲上的損失,幾乎沒有其他風險。
“現行《文物保護法》沒有針對文物鑒定環節擔責方面的規定,由於鑒定行為缺少監管約束機制,使得提供虛假鑒定者可以逃脫法律責任。”南京一位資深瓷器鑒定專家表示,許多國家都有專門針對鑒定人員的管理法規,而這在國內還是一個空白,因此,鑒定專家不用為“金縷玉衣”虛假鑒定估價所造成的損失承擔法律責任或經濟賠償。他認為,打擊“僞鑒定”不能單純依靠行業自律,應該建立鑒定行為監管機制,讓鑒定機構和個人對評估結果承擔相應的責任。“文物鑒定行業有自身的複雜性,可以允許鑒定師出現合乎情理的‘錯漏判’,但對那些背離職業操守、顛倒黑白的鑒定人員要進行懲戒,這樣才能斬斷鑒定者與造假者之間的利益鏈條。”(時間:9月13日 來源:南京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