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房價跌了,就要找開發商賠錢;那房價漲了,開發商是不是可以找業主分紅呢?住房買賣,守的是市場法則,講的是契約精神。假如此時叫停降價,會不會讓一些開發商暗自竊喜?會不會讓公眾對政府調控樓市的決心產生疑慮?
近日,上海一些樓盤降價銷售,引發了老業主要求補差價的“維權行動”,部分激動的業主甚至打砸售樓處,釀成治安事件。
26日,上海有關部門叫停了個別樓盤的降價銷售活動,要求其重新備案。27日,上海市政府表示,雙方應根據合同約定協商解決,對違反商品房價格管理規定的行為,將予以查處。
買房是件大事,花銷不菲,突然之間自己買的房子價值縮水數十萬元,心理上難以接受,老業主的這種心態可以理解。然而另一方面,買房子畢竟是市場行為,如果開發商沒在購房合同裡承諾房價下降給予賠償,簽訂合同之後,雙方自然要履行。
倘若房價跌了,就要找開發商賠錢;那房價漲了,開發商是不是可以找業主分紅呢?這種“維權”,實有不願承擔風險之嫌,是對合同法律效力的漠視,缺乏契約精神。
但是,把板子一股腦打在購房者身上也不公平。虛高的房價、不合理的預售制度,讓剛性需求的買房者承受了巨大的經濟壓力和風險,這本身並不公平,需要反思和改進。
況且,開發商用捂盤惜售、製造預期、哄抬價格等不法手段牟取利潤,也是屢見不鮮。對於這種潛在的價格欺詐,業主維權自然理所應當。不過需要在法律和規則的範圍內主張權益,單純要求退錢甚至動用暴力手段,顯然不是辦法,更無助於問題的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