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義明向記者舉例說:“這就像是公司老總和秘書,眾所周知,很多老總的發言稿都是秘書所寫,但公眾認為的發言稿作者依然是老總,因為稿子是老總授意而寫,也經過其審核,且老總是言論的最終責任承擔者。”
看熱鬧也需“看門道”
諸如方舟子之類的質疑對於社會進步具有積極作用,但是在大膽質疑的同時更需小心求證,用更多的證據來證明質疑。”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方舟子對訴訟表示歡迎,但他似乎也預見到了對簿公堂的最終結果,他認為訴訟結果並不重要,網絡才是主戰場。
對此,嚴義明認為,不可否認,諸如方舟子之類的質疑對於社會進步具有積極作用,但是在大膽質疑的同時更需小心求證,用更多的證據來證明質疑。
有分析人士認為,此次方舟子與韓寒的粉絲在網上論戰,可謂無所不用其極,甚至上升到攻擊對方家人的地步,其所作所為已經遠超現實社會中言論自由的範疇了。因此,通過此事件,我們應該清楚地認識到,公眾在網絡上的言論自由邊界是什麼以及如何界定等問題,也需要由法律法規來判定。
嚴義明表示,此次事件同樣反映了中國著作權相關證據規則中的深層次問題,比如,如何能證明一個人的著作權來源、又如何質疑著作權的造假、處理著作權的糾紛爭議、怎樣建立其中的證據制度及證據規則等。
張馬林則認為,不管事情最終結果如何,在一個宣示要建設“法治”的社會裡,二人的口水戰最終走向司法途徑,是值得認可和鼓勵的。(時間:1月31日 來源:國際金融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