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問題說到底,就像規劃許可、招投標、工程分包等環節的問題那樣,悉為腐敗問題。腐敗所在,災難所在。
固然世事無絕對,但我們要怎樣使公眾明白並非所有事故都必然包藏腐敗?一方面,建築領域“工程上馬,官員下馬”的情形,以及反腐學者關於“建築行業腐敗成了常態,守法反成行業的特例”的說法,已讓公眾形成某種思維慣性。另一方面,尤其是在眾多垮橋事故上,相對於公眾判斷的單方面狂奔,相關部門卻從未試圖給予正面答疑,反倒呈現出與公眾判斷反方向狂奔的情形來。
有多少斷橋,就有多少遺恨。在我們這個時代,真正可悲的不是“橋垮垮”之聲此起彼伏,而在於似乎每一次橋垮都沒有質量問題。哈爾濱此次給出的“貨車超載”原因,儼然已是中國垮橋現象的最大禍首,其中最為荒誕的一例則是,因為北京懷柔區寶山鎮寶山寺白河橋垮塌,貨車司機及車主被要求判賠經濟損失達1556萬餘元。當然,偶爾一些橋梁垮得不是時候,於是就有了一些其他理由,譬如山洪暴發、暴雨衝擊等。而有關部門的調查都很少給出是否存在質量問題的說法,從一開始就回避了關於腐敗的質疑。
不明不白的建設,不明不白的垮塌,不明不白的調查。在對每一次垮橋事件背後的工程腐敗的存疑上,公眾與有關部門何以呈現出如此深刻而明顯的角力態勢?
我自然不願相信,所有事故背後都站著腐敗的魅影。到目前為止,也沒有確定證據表明,哈爾濱事件必有腐敗之因。不過,哈橋新斷,公眾的相關質疑與追問也還要再飛一會兒。那麼相關方面能否從這一事件始,首先從其是否存在腐敗問題著手調查,首先回答公眾的疑問?(時間:8月27日 來源:東方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