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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淩晨成品油降價後,車主在加油。 |
“總會降的,我這半空油箱再堅持一兩天,”11月14日,上班族小王跟記者這樣說。14日各監測機構的三地原油價變化率都已經過-4%,但人們期待的本年度第八次成品油價格調整最終爽約。據悉,這是今年來第三次沒有準時調價。
按照現行《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來說,這次油價調整的確是爽約了。據悉,距上次9月11日的調價已經遠超了22個工作日,三地原油價變化率也已經觸及-4%的調價紅線。
儘管有分析人士認為,本周調價基本已成定局。但是,這僅是一種預測,有待事實來檢驗。在筆者看來,不管本周是否調價,只要是在約定時間沒有準時調價,都應該向公眾及時進行解釋說明,包括此次爽約是什麼原因,具體調價是什麼時間。如果向公眾詳細解釋,市場就有明確預期。如果不及時進行解釋和說明,不僅部分車主“傻等”著降價,希望有可能變成失望,而且還有可能讓公眾產生這樣一種認識,即不及時降價的原因或許是為了增加壟斷油企的收入。之前,有人就曾算過一筆賬,成品油價格晚降價一天,中石油、中石化等企業就會多賺至少一個億。
據悉,今年2月和3月兩次漲價時沒有及時調整,當時相關部門的解釋是“為穩定民生延緩調價”。顯然,延緩漲價公眾是歡迎的,而延緩降價公眾則不高興,因為這意味著公眾要多支付一些油費。其實,不管是延緩漲價還是延緩降價,都是不可取的,意味著現行成品油定價機制缺乏約束力。
我們之所以制定成品油定價機制,不僅是為了讓油價調整更合理,而且也是為了讓公眾對調價有明確預期。顯然,多次沒有及時調價,就會讓車主和市場的預期落空。既讓市場失望或者混亂,也讓調價制度公信力遭受質疑。因此,對於油價調整爽約,我們還需反思和糾錯,以回歸到“守約”的道路上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