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任何一個地價不菲的社區,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包括一些特權企業的“保障房”俯拾皆是。行內人士任志強此前曾透露:“按‘十一五’土地供應規劃,北京大概有73%土地是被各種單位‘福利分房’、借保障性住房制度獲取”。超過七成的住宅土地供應被用作“定向經適房”,足見這個盤子有多大。不僅在北京,不少地方都存在著面向公務員銷售的“定向經適房”項目。
《新京報》日前報道,最近,位於北京東四環外寸土寸金的廣渠路,一個名為“廣華新城”的經濟適用房項目,被曝定向銷售給中央部委和中石化等央企。據媒體報道,未來其售價可能只在1萬元/平方米左右,這一區域商品房價已經達到5萬元/平方米。定向經適房又面臨著“公務員分福利房”的質疑。
房價高企,高不可攀,在普通民眾窮其一生都難以買下一套房的背景下,搭上“定向經適房”快車的公務員只需花市場價幾分之一的價格就輕輕鬆鬆擁有自己的住宅,“住房保障雙軌制”之公平性是值得追問的。大量的保障性住房用地被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特權企業的“定向經適房”擠占,勢必減少面向社會的保障房供應,進一步加劇了保障性住房資源緊張狀況,大大拉長了保障房申請者的輪候期。
一些部門大搞“定向經適房”的理由是,普通公務員收入不高,需要單位出面為職工福利購房。若以“需求”論供應,自然輪不到收入、福利處於較高水平的公務員。要知道,公務員有住房公積金,無房或面積不達標的甚至還有住房補貼,誰來給老百姓發房補與公積金?
“定向經適房”每平方米與市價相差4萬元,這意味著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5年後轉手就可賺320萬元!這些錢,從何而來?一是地價。保障房用地享受著各種優惠政策,甚至未經“招拍掛”,由地方政府直接劃撥給建設單位;二是稅收。按建築成本購買的“經適房”,必然造成國家稅收的大量流失。若依全國工商聯不久前發布的結論“房價中的61%被公共財政拿走”計,一套80平方米單價5萬元的房子,公共財政就拿走超過240萬元。於“定向經適房”房主而言,這些本屬於公共財政的巨資最後卻落入個人腰包,成為其合法利潤。因此,說“定向經適房”是權力自肥,將國有資源轉化為私人財產,甚至是“借保障之名行腐敗之實”,一點也不過分。
早在1998年國務院就發文明確“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為什麼住房供應市場化15年之後,面向特權階層的“福利分房”仍借“定向經適房”之“屍”還魂,且有愈演愈烈之勢?一方面,是當年的文件留下了一條“尾巴”——“在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堅持節約用地的前提下,可以繼續發展集資建房和合作建房”,這道“裂口”成為某些擁權自重的部門將權力變現的政策通道;另一方面,和公權的其他毛病一樣,得不到有效監督、控制的公權力必然是自利的,難以指望其先公後私,遑論大公無私。
上行才能下效,一份文件,上頭都置若罔聞,又如何要求下面不折不扣、百分百地執行?對於民怨極大、涉嫌權力自肥的“定向經適房”亂象,管理層有必要拿出決心,堵住這個口子。(時間:6月24日 來源:廣州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