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天下之大不韙”為李天一辯護的律師背景首先被媒體曝光:王冉在2001年7月至2009年7月期間,曾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工作,李天一案正是由海淀檢察院提起的公訴,其中的“巧合”難免讓人猜測。而陳樞此前在兩起重大案件中,都為被告做了無罪辯護,並分別得到無罪釋放和減刑的判決。
那麼,兩個“有來頭”的律師,再加上什麼樣的條件,能使李天一等人“逃過一劫”?
在陳樞王冉的聲明中,多次強調飲酒的細節。騰訊網昨日就此做出了三種分析,一是客觀證供無法證實他與受害人發生關係,二是現實中確有“酒後亂性”的情況,無法證實女方到了“不知道反抗或者不能反抗的程度”;三是李天一被鑒定為病理性醉酒。三種情況下,法院都有可能認定其無罪。
探討此案 “無罪辯護”的可能,說明“案情複雜”確實存在。案件的判決究竟如何,還依賴於更扎實的證據。
此外,案件還有一個糾結點,李天一到底是主犯還是從犯?按照法立信(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邱金福的解讀,共同犯罪中,主犯的量刑往往高於從犯。如果李天一不是輪奸發起者,而只是從犯,便會受到從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的判決。
老藝術家該怎麼保護?
關鍵詞:免死金牌 公平正義之問
李天一案一波三折,輿論始終緊咬,很大程度上在於防止李天一的父母憑借顯耀的權勢,影響司法的公正判決。然而,這樣的訴求,在李天一辯護律師的聲明中,卻成了對其家人名譽和人格的詆毀,甚至還發出了媒體等“有義務愛護和保護大半生為人民群眾帶來歌聲和歡笑的老藝術家們”這樣令人啼笑皆非的言論。
對此,《人民日報》發表評論稱:“人人生而平等,不知道為什麼要因為是‘老藝術家們’,媒體等就有義務去保護其子女所犯下的罪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