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0日電/中央日報網路報透視集文章說,語言是一種危險的工具,因為它飄忽在空氣中,脫出我口,進了你耳,可能剎那之間,變造成別的樣子;也可能“弦外之音”,大家體會感受,程度有異;更可能馮京馬涼,彼此認知解讀,南轅北轍。那就別提形諸文字,所將造成的簡略與扭曲。所以據說朱熹讀了學生幫他記下的語錄,就曾大歎如果起孔子於地下,也要否認《論語》的真實性了。
拜現代科技之賜,有了錄音、錄影的留存,似乎令語言的飄忽性,減色不少。可是看到我們的政治人物,每天面對媒體的證據,矢口耍賴到底,顯然語言依舊高危險。最新的例子,就是侯寬仁檢察官在審理馬英九特別費案上,被發現筆錄不實,和證人原始錄音出入頗大。檢方則照例出來解釋,筆錄是“就重點記載”、“本來就不會全文照錄”等等。
其實侯寬仁最大的問題,在於他是否預設了立場?容或言語轉換成文字,有其簡化、改寫的必要;但證人回答“我都完全忘記了”,到了書面變成“是的”,那就不是誤會或錯聽的狀況,而屬檢察官主觀希望筆錄能夠體現某種“事實”的取向。那麼侯寬仁是否已經先入為主,認定了“事實”的存在?甚至在偵訊過程中,有意無意地,演成“誘導”的局面?這是霧裡看花的社會大眾,有必要知道的重要環節。
尤其特別費案,目前已經變成此間政壇的關鍵變數之一。除了攸關馬前市長的清譽外,它還牽涉到選民對於一位“總統”候選人的信任問題,以及其它同樣支領特別費的官員的官箴質疑。因此在不影響案情偵辦的前提下,侯寬仁勢必需要出面澄清,何以證詞與筆錄之間,有如此大的學問。“杯弓蛇影”、“曾參殺人”,執法者同樣要戒之慎之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