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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著暴露行為奔放 唐代婦女很開放嗎?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3-08 00:12:48  


《二十四孝》中的乳姑不怠。
  中評社北京3月8日電/唐代是中國歷史上一個包容開放的時代,這種開放自然也滲入到婦女的行為和生活中,諸如衣著的暴露、行為的奔放等,唐代上層社會的女人們穿胡服、打馬球,唐高祖的女兒平陽公主甚至還披堅執銳和丈夫柴紹一起馳騁疆場呢!對於這種現象的解釋,史學家們往往會用“李唐來自隴西,屬於鮮卑的後裔,所以生活方式中融入了大量的少數民族風俗習慣”來解釋。同時,“上有所好,下必從焉。”宮廷開放的生活方式某種程度會影響下層的百姓婦女。從而,給後人的感覺就是:整個唐代婦女過著比前代更為自由的生活,少了束縛,多了奔放,這樣的理解真的準確嗎?

  西安晚報文章說,在確立了儒家正統地位的封建社會,衡量一個男人是否成功往往有以下幾方面,對父母長輩是否孝順,對兄弟姐妹是否友愛,對皇帝、國家是否忠心,是否能通過科舉考試,從而“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光宗耀祖。而衡量一個女子是否“好”就是另一套標準了,最為人熟知的要數“三從四德”(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德、容、言、工)。翻開作為正史的二十四史中的《舊唐書》和《新唐書》,其中《烈女傳》記載的大量史料可以證明“唐代婦女生活觀念開放”的結論是“誤讀”而產生的。

  據《新唐書.烈女傳》總述記載:“子之行,於親也孝,婦也節,母也義而慈,止矣。中古以前,書所載後、妃、夫人事,天下化之。後彤史職廢,婦訓、姆則不及於家,故賢女可紀者千載間寥寥相望。唐興,風化陶淬且數百年,而聞家令姓窈窕淑女,至臨大難,守禮節,白刃不能移,與哲人烈士爭不朽名,寒如霜雪,亦可貴矣。今采獲尤顯行者著之篇,以緒正父父、子子、夫夫、婦婦之懿雲。”從這段記載中我們看出,唐之前的魏晉南北朝和隋代,由於國家局勢的長時間動蕩,文教廢止,就使得婦女們對於貞潔和孝的觀念非常暗淡。到了唐代,由於長期繁榮的國力和統治者注重教化的統治方針,婦女們對於“三從四德”的觀念重新由暗淡變成主導。史料有記載,唐李德武妻裴淑英用割耳的方式表示對丈夫李德武的忠貞,同時在經歷了十年的寡居後依然保持著對丈夫的忠心,對於逼嫁,她竟然用剪斷頭髮和絕食來抗爭。裴氏為什麼如此做,她自己說得很清楚,“讀《列女傳》,見述不更嫁者,謂人曰:‘不踐二廷,婦人之常,何異而載之書?’”從某種意義上說,《烈女傳》就是一部儒家的婦女教科書,上面所記錄的女孩子或女人的行為就是一個女人應該仿效的對象和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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