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1日電/南方日報刊載署名朱迅垚的文章說,全國政協委員、作家二月河先生接受採訪時提議應該設立中國特色的諾貝爾文學獎———如同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一樣的國家最高文學獎。二月河先生的出發點是用這種重獎可以激勵原始創作。這個出發點看上去似乎有道理,但如果要說中國的文學獎太少顯然不是事實。而且,雖然沒有明確,但要說茅盾文學獎或者魯迅文學獎是中國文學界的最高獎應當沒有爭議,現在又提出設立另一個最高獎,豈不是叠床架屋?假設真如二月河先生所說,中國文學缺乏原始創作的動力是因為已有的重大文學獎缺少激勵,那麼再添設一個國家級文學獎就能提供更大的激勵嗎?顯然不是,要激勵中國原始文學的創作與設置什麼樣的獎項沒有多大關係。好比電影界的金雞獎、百花獎之類,再添設一個更高獎就能激勵中國導演們拍出更好的電影麼?
但二月河先生的這個提法也很有意思。其一,為何一定要與諾貝爾文學獎相提並論;二,這個中國特色又是怎樣一種特色。從當初盛傳魯迅曾經拒絕諾貝爾獎提名到老舍、沈從文和林語堂與之擦肩而過,再到當今中國文壇幾乎成為諾貝爾獎無人區的尷尬現狀,諾貝爾文學獎一直是中國作家解不開的一個情結。每年十月,媒體的固定節目除了圍觀新科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就是不斷追問中國文壇到底為何遭到瑞典的拋棄。而在文學批評界,圍繞著這個問題逐漸產生了兩大派別,支持方認為,諾貝爾文學獎沒有光顧中國,正是因為作協之下的體制內作家並沒有寫出堪稱世界級的作品;反對方則認為,當代中國已經產生了足夠優秀的作家和作品,而諾貝爾獎已經被一群對中國充滿傲慢與偏見的評委壟斷,諾貝爾獎的標準是外國標準,而不是中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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