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在京工作一年方可買房
據記者了解,北京作為首都,其教育、醫療、商業等資源成為一種誘惑力吸引著天南地北的有錢人來北京購房,分享京城百姓的各種資源。
而此項規定,也就是說只有在京工作滿一年的人才能在北京購房,這狠狠地切斷了外地經濟實力雄厚的人來京購房的渠道。
中原地產三級市場總監張大偉認為,這對二手房交易量中一直以來占據35%的外地人購房人群有影響。
潘石屹介紹,首都外地人購房的比例一直比較高,個別項目甚至超過一半。外地人也分兩類,一類是在北京工作的外地人,另一類是不在北京工作的外地人。後一類購房者比例很大,“京十二條”對第二類外地人在北京購買住房加大了限制,不給貸款支持。
規定亮點5
首次明確提出,個人售房在計徵稅款時,納稅人不能提供原購房價款相關憑證和其他完整準確稅費憑證的,稅務部門可通過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查詢相關信息資料,或者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確定徵收方式和應徵稅款。
解讀
有效打擊全款購房的避稅
通知對個人售房計稅核定方法進行調整,有效打擊了全款購房的避稅。
據多家中介機構統計,當前二手房交易中,全款客戶幾乎均採用最低計稅價格繳稅,占到二手房成交比例的32%左右。
而記者採訪了解到,原購房憑證不可能低於最低計稅價格,而按照政府相關信息資料查詢繳納,最後徵稅額度很有可能遠比當前高得多,該政策幾乎讓全款購房避稅沒有餘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