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房租的中值價為,1940年為284美元/月,1950年為257美元/月,1960年為350美元/月,1970年為415美元/月,1980年為481美元/月,1990年為571美元/月,2000年為602美元/月,房租平均每年上漲1.26%,增幅是房價增幅的55%。
2007年,每套住房用於房貸月供、房產稅、房屋維護費用和折舊等費用為972美元/月,全國住房估價中間值為191471美元/套,房屋交易價中間值為100359美元,可以看出,美國住房的實際交易價格是估價的52.4%。2007年的房屋空置率為13%。
房地產商年利潤超過10%政府就出手
美國1949年通過的《住房法案》提出了美國的住房目標:“讓每個家庭都能在適宜的環境里擁有一個舒適的家”。60年來,美國政府採取多種補貼措施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如廉價住房、租房券、公共住房、低收入家庭住房課稅扣除、第一套住房房貸利率課稅扣除等。
美國從1940年到2000年房價平均年增長率為2.3%,可以看出,房產稅對防止過熱炒房、抑制房價的過快上漲起到決定性作用。房地產開發商的年利潤超過10%政府就出手,通過政策和稅收機制穩定房價。
總體上講,除了21世紀初的前7年,美國對房價的控制是有效的,在歷史上沒有出現過房價飈升的現象,切實保護了公民的利益。
由於房價的相對穩定,百姓能拿出更多的錢用於其他領域的投資和消費,擴大了內需,促進了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