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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論族譜的收藏和研究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6-06 00:04:17  


 
  這裡順便可澄清兩種誤解,一說“在封建社會裡,正統的觀念是絕對的。一個家族中,只有嫡傳子孫才能堂堂正正地記入家譜上面,也就是長子、長孫、長重孫、長重重孫的家庭才可以記載在簿。”② 其實一個家庭所有的子孫不論嫡生、庶生都要記上譜系的。惟一不同的是家譜不可能每個子孫都“人手一份”,而往往只能由長房或嫡系子孫收執保,存。二說女子不能上譜,其實從古到今女子都是上譜的,如前所述,女兒記載在其父母名下,妻子則記載在其夫名下,而且原籍、生、卒、葬、生育等情況都要記載清楚,受歧視的表現是舊社會女子往往有姓無名,稱某氏而已。現在修譜女子除有名字外,其學歷、工作業績一般都作了記載,當然位置還是在父母或丈夫名下,這是家譜體例決定的。但如果是男到女家,女子為戶主,則同樣女子和男子一樣處於世系中戶主的位置了。

  江西方志學家梁洪生教授說:“宋以後的傳統社會中,各朝統治政策都與家庭建設理論並行不悖。特別明後期,家族倫理經過文化人的宣教普及而深入于鄉民之中,使之成為一種日漸深厚的文化積澱和觀念傳承。以後幾百年間修譜建祠及集體祭祖等成為人們生活的一部分,是一種常識,並在此基礎上潛移默化地形成行為規範。而建國以後,基本政策一直以家族建設與活動為打擊物件……修譜活動出現了近四十年的斷層,絕大多數‘文化人’連舊譜都看不懂了。”③我國史學界對族譜存在著嚴重的誤解和偏見,國史、方志的整理、研究備受重視,地方誌的編修有專門機構、人員和經費,記載各級官員的交替傳承,功勞政績。而民間族譜卻被打人另冊,屢遭滅頂之災。老百姓自己籌款修譜,記錄自己的歷史與血緣傳承,往往被斥之為“封建宗族派性”,禁止之聲不絕於耳。這不能不說是我們思想理論上的一大偏向。

  如果說族譜是封建產物,是宣揚封建道德維護封建秩序的東西,那麼封建朝代的正史、方志又何嘗不是?封建正史方志可以整理研究,為什麼單單族譜必須焚盡而後快呢?莫非歷史真的只有少數傑出人物的活動才具價值?史學只能是帝王將相與少數傑出人物的專用品?莫非只有正史、方志才是文化遺產,而族譜只能是“封建糟粕”?如果因族譜中存在作偽、失實、攀附、篡改之辭,學術界便嗤之以鼻,不以為信,不能登“大雅之堂”,但這些毛病官修史志與文人著述中也常見,有的比族譜還更嚴重,梁啟超也說過:“吾中國官犢上文字,多不足措信。”④例如《宋史》及司馬光《諫水記聞》、邵伯溫《邵氏聞見錄》、朱熹《三朝名臣言行錄》等書誣陷攻擊王安石,就令數百年後的金溪人蔡上翔拍案而起,窮27年之工,參閱千卷文獻,寫出《王荊公年譜考略》“以辨宋史之誣”。⑤官修史書中美化當權者,篡改史實,遮諱統治者種種拭父淫亂的事實,真是數不勝數,何以史家依然引錄不誤?其實,族譜的編修是極其慎重的,但因人口繁衍,分支析派,散居各地,年久歲湮,各支派宗譜的詳略、敍述便難以一致,我們不能因此而全盤否定其譜的真實性。國內以岳飛為先祖的《嶽氏家譜》就有4部,分別在雲南、湖南、江蘇三省;臨川、東鄉、金溪與王安石家族相關的宗譜本人即見10部之多,其中當然難免有不合之處。只有對不同版別不同支派的族譜相互參證,深入探究,才可求得真相,不可輕易認定某譜某事某人為杜撰,不可因某一事偽,而講整譜皆偽,這才是我們應有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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