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參與WTO成為會員,是以“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四個島嶼做為一個領土單位,以“個別關稅領域(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的資格參加。而且台灣代表在WTO當中,雖然不代表主權國家,但是基於WTO參與經濟體之“會員”身份,可以與其他主權國家(也是會員)的代表平起平坐。當然,WTO有其特殊性,但倘若台灣要參加其他IGO成為副會員,以“台澎金馬”為單位,慣用名稱仍是“中華台北”,似乎符合台灣參加其他國際組織之現狀,也符合台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條之規定。
此一模式對大陸最重要的意義在於:(1)維持“一個中國原則”(台灣作為實體,而且仍是副會員);(2)突破自身對台灣換黨執政的憂慮。其理據在於,此一身份之設定明載於多邊組織及建制之章程中,台灣不依此一身份有意義的參與該組織,只有退出一途,而無轉換其他身份以增減權義的空間。對台灣政府及民眾而言,此一模式中,(1)台灣是有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的個別締約方;(2)雖然是副會員,但代為申請方為台灣民眾合法授權的“政府”(政權實體)為之,並非大陸代行;(3)副會員的權利幾乎等同會員,較觀察員更上層樓,更符合“有意義的參與”之真義。當然,兩岸對此一模式之形成仍須進行大量的說服工作,並期待兩岸政治協商的氛圍成熟。
台灣主體性的身份認同持續上升
另一個問題,我認為有幾個比較重大的變數,從近年來的民調可以看得出來,雖然兩岸的經濟關係越來越密切,但是台灣民眾對於台灣主體性的身份認同卻不斷強化,認為自己是台灣人而非中國人的比率不斷上升。台灣的這種現象是超越黨派的。這種現象在未來五至十年內,仍會繼續下去,則不會因為兩岸簽署ECFA之後雙方經濟關係的更趨密切而改變。
大陸必須設法形塑一個新的吸引台灣民眾的核心價值
面對此一狀態,其實剛才周執行長有提到,在台灣的主體意識與論述逐漸成熟的狀態之下,大陸必須要形塑一個吸引台灣民眾的新的核心價值。大陸現在已經不太可能利用民族主義來說服台灣人民,大陸應該揮別悲情,以歷史作為形塑未來想像共同體的核心價值。大陸應該透過兩岸文化交流、旅遊、ECFA的發酵等,尋找一個跟台灣人民當前的切身利益近似的價值,比如生活方式的趨同、“憲法”法律秩序的趨同,或者價值觀的趨同等。
此外,兩岸史觀要對接,包括抗戰史的還原;兩岸沒有理由不在所有的史觀上對接,特別是1949年到目前為止“中華民國”播遷到台灣之後的歷史的論述,應該加進大陸的教科書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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