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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拆遷條例可能在明年兩會前後公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2-26 15:41:17  


  中評社北京12月26日電/北京盛廷律師事務所近日將一份名為《不動產徵收與搬遷法》的建議稿建言至全國人大法工委和國務院。這份建議稿的亮點是,一並解決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以及地上附著物、建築物的徵收問題。

新徵收條例或兩會前後公布

  《新京報》報道,國務院法制辦12月15日公布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次公開徵求意見稿)》全文,再度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行政強制拆遷將取消,須由政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但草案仍未涉及集體土地及其土地上不動產的徵收與拆遷問題。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是建言五教授之一,據其透露,二次徵求意見的新徵收條例或將在明年兩會前後公布,而《土地管理法》或將在明年四五月修改。

  姜明安前日表示,目前國有土地徵收不是主要問題,矛盾主要發生在城鄉接合部和郊區,“80%的問題發生在集體土地上,集體土地上拆遷條件沒有限制,程序沒有限制,且補償太低”。

“比例原則”獲專家稱讚

  盛廷版《不動產徵收與搬遷法》建議稿在增加國有土地上房屋協議搬遷制度體系設計的同時,一並考慮了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上的房屋協議搬遷。盛廷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楊在明說,這份建議稿是由40位徵地拆遷專業律師共同完成。

  盛廷版的建議稿中,在不動產徵收應當遵循的原則中增加了比例原則,即在遵循公證補償原則、程序正當原則的同時,如果通過其他方式能實現徵收目的,不得啟動徵收程序;徵收所採取的措施和手段應當必要、適當。姜明安認為,建議稿中這個原則的確定“非常好”。

“權利人有權選擇補償方式”

  按照建議稿的說法,徵收補償可實行貨幣補償、房屋產權調換以及貨幣與房屋產權調換結合的三種基本補償方式,不動產權利人有權進行選擇。而且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地方性法規,在不降低不動產權利人當前生活水平,並保障其長遠生計的原則下,積極探索作價入股、安排就業、社會保障等多種方式。

  姜明安認為這一條立法建議是一個亮點。他舉例說,“這塊地不是要搞建設嗎,我(被徵收人)入4%的股,每年都可以分紅”。

  此外,徵收計劃預案與聽證制度從程序上確保徵收項目符合公共利益。這就是說,在程序上要有徵收計劃預案制度、兩次聽證制度、要求徵收部門製作規範的徵收計劃預案,並在限定時期內進行張貼公告與新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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