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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房產稅一年可徵收2億 稱無重複徵收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1-28 08:30:00  


 
  此外,重慶作為綜改試驗區,本身就應該為國家多做一些綜合性的試驗,而重慶代表著內陸地區的一個城市,如果試驗取得成功,在全國各地推開時有一定的基礎。

  黃奇帆認為,重慶徵收房產稅有四重意義。

  一是,健全中國的財稅體系。正常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財稅體制應該有生產環節的稅,也該有財產環節持有稅,長遠來說兩種稅制並存是合理的體系,所以重慶的試點,首先為了長遠的稅制健全。

  二是,房產稅屬於二次分配,把占有公共資源較多的人的稅拿來之後,全數用來造公租房,實際有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

  三是,可適當地改變社會的住房消費習慣,使買房者有所控制,而囤房者會打算出租,這會使得租房的供應量增加,租房的租金也會有所下降。

  四是,對炒房者也加大了持有成本,長遠情況下會調節人的持有房屋的心理。

  對各界質疑的重複徵稅問題,黃奇帆在新聞發布上回應說,不管國內還是國際,土地所有者都有權對土地的轉讓、出讓、出租、買賣,有權收費,不管土地是私有還是公有,沒有重複的概念。

  重慶多位房產界業內人士表示,這是一份相對溫和的方案,而26日的“國八條”更為嚴厲。

  對此黃奇帆表示,房地產的價格和土地供應,供求關係,及通貨膨脹、貨幣政策絕對有關係,房產稅本身並不能絕對降低房價,降低房價需要更多的配套政策。

  重慶理工大學教授許雄奇認為,重慶試點效果有待觀察。不過政府在徵收房產稅同時,應在開發環節降低土地成本,才能使房價歸於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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