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5日電/人民日報編者按:每當食品安全事件曝光後,人們往往有這樣的困惑:這事到底該由誰來管?
食品安全的管理,是一個相當複雜的系統:不同食品品種、不同環節,都有不同的部門在管理。甚至不同地方,監管體系都有所差別。監管過程中,還存在著一些職能交叉、模糊與空白地帶。
那麼,涉及食品安全的政府部門都有哪些呢?從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的組成部門來看,目前對外正式公布的有13個,包括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環保部、農業部、商務部、衛生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糧食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據了解,目前組成部門有所增加,但尚未經過正式批准。
在組成部門中,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5個部門是直接具有行政執法管理職責的部門,其他組成部門的職責僅是涉及,比如,鹽業管理由發改委負責。
本文選取其中主要部門,曬曬他們涉及食品安全領域的職責。
不管如何分工,我們都希望各部門能各司其職,做到不失職,不扯皮,不遺漏,切實把關係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食品安全這一大事管嚴、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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