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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不力,染色饅頭暢通無阻。 |
中評社香港5月24日電/新加坡《聯合早報》5月24日載文《“重拳出擊”能解決中國的食品安全危機嗎?》,摘要如下:
近期以來,中國的食品安全問題危機迭起,從上海的“染色饅頭”到重慶的“毒血旺”,再到廣州的“毒豬肉”。食品安全問題一夜之間已然不脛而走,成為當前中國政府亟待解決的一個大問題。雖然中央下大決心要整治食品安全,但是,到目前為止,中國各地方政府對食品安全問題只是採取“重拳出擊”的辦法,加大檢查力度,這樣的做法當然能在短期出現成效,但它只是過去治安“嚴打”的複製品,不能夠解決食品安全的根本問題。事實上,中國的食品安全問題由來已久,這次總爆發是長期以來地方政府治理積弊的反映。如果不能從這個根源上解決問題,今天“嚴打”只不過是明天食品安全危機“死灰複燃”的前奏。那麼,在食品監督問題上,地方政府的治理困境在哪裡?
部門主義與地方保護主義
首先,食品安全危機直接指向地方政府中“部門主義”現象。在地方政府中,以部門利益為本位的“部門主義”現象長期存在。在食品安全監督領域中,政府治理就涉及六個部門:衛生局、工商局、農業局、質監局、商務局和食品藥品安全管理局。這六大部門對整個食品生產流程進行劃分,形成“分段治理,各管一攤”的治理局面。這種治理局面直接導致各部門劃定各自的權責範圍,造成部門之間難以逾越的“權責壁壘”以及機構關係的“裂化”,阻礙相互之間的協調與合作。與此同時,“部門主義”還不可避免地在各部門彼此之間造成存在著複雜的職責交叉,以致在“部門主義”中又包含著“九龍治水”,多家治理,權責不清。這些問題都直接導致食品安全問題長期缺乏全面、有效的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