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3日電/去年,全國共有851353名領導幹部報告了住房情況,606813名領導幹部報告了投資情況。中紀委官員昨日重申,官員財產申報制度良好運行尚缺少兩個條件。
新京報報道,中紀委副書記吳玉良昨日在中央外宣辦舉行的發布會上,再次直面官員財產申報和財產公示的問題,他表示任何一項好的制度,要想行得通、辦得到,一定要有配套措施和水到渠成的環境。對於財產申報制度,他認為尚缺乏社會的誠信體系和信息統計體系兩個條件,他直言,“沒有這兩個體系的建立,我想這項制度實行起來是比較難的。”
吳玉良認為,作為許多國家通行的反腐敗制度,財產公示是有效的、管用的,中紀委對此也一直抱著積極的態度。
他舉例說,《2008年-2012年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實施綱要》中規定了要對這項制度抓緊研究和論證,去年重新修訂和頒布的《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中也作了一些規定,包括要申報個人的收入、子女配偶的從業、房產、投資等情況,可以說在積極穩步地推進。
2010年,全國共有1672902名領導幹部報告了個人有關事項。其中報告住房情況851353人,報告投資情況606813人,報告配偶子女從業情況805269人,對1581名領導幹部相關問題進行了糾正。
此外,吳玉良還發布,2010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139621件,結案139482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46517人,涉罪被移送司法機關5373人。另一方面還針對容易滋生腐敗的重點領域和環節大力推進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努力從源頭防治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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