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和分類稅制還有一個重要標誌是國家在對個人收入徵稅時,是否考慮了納稅人的實際生活負擔。上海交通大學海外教育學院稅務教研組組長汪蔚青表示,目前已婚和未婚的負擔不同,但收入相同則稅負相同;大小城市消費水平不同,但收入相同則交稅也一樣多;需要贍養的人數不同,也會造成不同的生活負擔,而我國個稅徵收時也不考慮這些。
專家指出,我國目前全國稅收系統並未全部信息共享,不同地區、不同戶籍導致人口結構複雜,個稅收入與社保系統不連通等很多原因使得我國目前還沒有足夠的條件實施綜合稅制。雖然個稅改革一直在朝著這個方向努力,但是什麼時候能達到還無法給出一個準確的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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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個稅修改
未考慮區域差別
昨日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做客新浪微博,就個稅起徵點回答網友問題。
“下一步是家庭人均、月交改為年交、分類改成綜合。這是個人所得稅的基本方向。”這個下一步會不會一等十幾二十年甚至更久?
我比較樂觀的預測是在5年之後。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建議未來對扶養人口、教育、醫療等費用支出在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這會不會像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一樣因為中國缺少社會誠信體系和信息統計體系有困難而難以落實?
這些無疑是個稅改革的方向,條件成熟可以做到。財產公開,從財產登記開始。
3500是一個很巧妙的數字,有許多低收入群體將減輕負擔。但是這樣的大幅提升會不會對財政產生壓力?
應該不會,現在定在3500,估計財政收入會減少1000億以上,但是,這個1000億財政收入的減少,產生的拉動內需、縮小貧富差距所產生的效應,會大於1000億。
3500起徵點有沒有考慮區域收入差別?
這次沒有考慮,也很難考慮。下一步是家庭人均、月交改為年交、分類改成綜合。這是個人所得稅的基本方向。
我想問減稅為什麼這麼困難,而漲價似乎很容易,比如油價!
減稅要通過法律程序,而且稅法一定數年,漲價除了市場因素,還有道德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