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8日電/昨晚7時30分,北京市人民政府新聞辦聯合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北京市衛生局、京港地鐵、北京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公司等召開發布會,通報北京地鐵四號線電扶梯事故處理進展。市相關部門表示,北京所有軌道交通使用的均為公共交通重載型自動扶梯,而奧的斯事故批次電梯存在安全隱患。
事故電梯存在設計缺陷 6月下旬剛剛完成維護保養
千龍網報道,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新聞發言人張巨明在發布會上透露,此次事故電梯具體批次為奧的斯品牌513MPE型,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於固定零件損害,驅動主機發生偏移,驅動鏈條脫落,造成扶梯下滑。
“兩個固定螺栓無故折斷,造成工作制動器沒有啟動,而附加制動器沒有啟動的原因等正委托國家電梯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進行質量檢驗。”張巨明說,可初步認定此次事故是因奧的斯此款電梯存在設計缺陷,同時維護保養不到位造成。
據了解,本次事故的電梯型號跟深圳2010年12月14日電梯出事故的電梯品牌型號完全一致。對此,張巨明介紹說:“深圳電梯事故出現後,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專門下發文件,要求所有電梯維保單位對北京1.4萬部扶梯認真排查,消除安全隱患。但遺憾的是,部分維保單位沒能夠做到仔細排查,所以才出現7月5日的事故。”
市交通委新聞發言人李曉鬆也表示,北京軌道交通地鐵所有電扶梯在深圳電梯事故之後就立刻進行了全面安全檢查。“在6月22日,奧的斯公司也剛對事故電梯進行維護保養。”她說:“我們不願意發生這樣的事情,因為北京地鐵運營里程達336公里,涉及14條線,每天客運量超過700萬人次,在這樣的交通運行情況下,如果供應商不能保證產品質量,我們非常擔心。”
北京地鐵自動扶梯為重載型 事故電梯不存在超載
針對個別媒體報道,中國內地一些地鐵公司購買的是用於商場的輕型便宜扶梯的報道,北京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有限公司發布嚴正聲明稱:在北京地鐵4號線及其它地鐵線路採購的自動扶梯均採用公共交通重載型自動扶梯,荷載條件為在任何3小時間隔內,持續重載時間不少於0.5小時,其載荷達到100%制動載荷,理論輸送能力為11700人/小時,符合重載扶梯標準。
“事故發生時,電梯上乘客人數是幾十人,而電梯的載重量是每一節台階上都站滿人都不會超載,因此不存在超載的現象。”京港地鐵新聞發言人揚苓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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