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9日電/中國證監會19日公佈了涉及融資融券業務的三個草案,包括將融資融券由證券公司試點轉為常規業務,適時推出轉融通等。證監會表示,將根據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完善草案,待條件成熟後正式發佈實施。
據新華社報道,去年3月,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正式啟動,經過一年的實踐,證監會對《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進行了修改,刪除了原名稱和條文中的“試點”字樣,將融資融券作為證券公司一項常規業務,取消了試點階段對該項業務資格的較高凈資本水準和分類評價結果要求。《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內部控制指引》也作了相應修改。
轉融通業務,是指證券金融公司將自有或者依法籌集的資金和證券出借給證券公司,以供其辦理融資融券業務的經營活動。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適時推出轉融通,為證券公司開展融資融券業務提供資金和證券支持,是促進中國融資融券交易機制逐步完善、健全證券市場功能的重要內容。為此,證監會起草了《轉融通業務監督管理試行辦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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