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該如何保證消費安全?
“作為一種監管技術,給產品打上電子身份證,其本身並沒有問題,問題在於,行政部門的這種行為背後有沒有利益驅動,增加的成本由誰來承擔? ”在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偉東看來,政府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制定規則,營造更公平的環境,並保持中立客觀的立場,它應該和這些企業之間沒有利益關聯,只有這樣,其行為的正當性、合法性才不會受到質疑。在成本分擔上,不管政府和企業如何分擔成本,最終為這種監管手段埋單的可能還是消費者,如果經過充分的論證,的確為了公共利益,有必要推行,應該降低成本,引入公眾監督,而不應該讓這件事成為政府部門的牟利之手。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鄭風田教授曾經多次參加監管碼的論證,“為什麼這麼多部門熱衷搞這個東西呢,因為這個東西有很大的欺騙性,欺騙消費者,欺騙上級部門。條形碼都能作假,怎麼可能監管?各個部門可能借監管碼去牟利,但卻解決不了實際的問題。”鄭風田說,監管碼要發揮作用,必須有一定的前提條件:社會的誠信度很高;流通的中間環節很少;監管又十分有力。在我國,從田頭到餐桌,幾十萬家小作坊,2億多小農戶,有各種各樣的環節。實施監管碼成本太高,中間任何一個環節作假都沒法控制。比如瘦肉精,它裡頭各種各樣的防疫卡,這卡那卡掏了錢就可以買到。
從已經暴露出的惡性食品安全問題來看,中國的食品安全問題還停留在低層次作假和添加劑濫用階段,監管工作的核心問題是打假。“北京市有地方居然賣五六塊一只的烤鴨,這種鴨都是臭的,居然沒人去管。你現在不管這個,還去推什麼監管碼,不是自欺欺人嗎?”鄭風田說。
在他看來,各部門沒有管住核心的東西,而是搞一些技術性封皮,不排除一些部門拿監管碼作為部門利益化的載體。不光是監管碼、追溯碼,還包括現在各種各樣的認證,各個主管部門下面都有認證的機構。認證要收很多錢,至於這些企業是否按認證的要求嚴格執行,沒人去監管。比如現在搞的各種各樣的無公害認證,綠色食品認證,這些認證的都是部委下面的機構,至於發了證之後,有沒有去跟蹤這些企業,是不是按照認證的要求,它根本沒有力量監管,它只管認證收錢,如同賣文憑一樣。
長期以來,某些政府部門習慣了這種收費式監管,其實是追求個人利益、部門化利益。一說到監管,就想到收費,讓企業買碼承擔費用。由於缺乏相應的問責機制,監管部門想當然地認為,有了追溯碼,坐在辦公室就能查出來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實際上不可能,消費者也不關心。問題的症結在於一些部門的懶政,如果平常下去做了工作,哪個環節出事馬上就找出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