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全面調查後發現,沃爾瑪多家分店涉嫌違法行為。
九龍廣場店僅購買了2383公斤“綠色食品”豬肉,卻銷售了22539公斤,兩者的差距超過20噸。
南濱路分店在2010年1月至2010年10月期間,共進貨“綠色食品”豬肉179公斤,用其他豬肉冒充“綠色食品”豬肉進行銷售,共達4192公斤。這意味著,真正的“綠色食品”豬肉占該分店所銷售的“綠色食品”豬肉的比例,不到5%。
警方進一步深入調查發現,很多“綠色食品”豬肉就是普通豬肉。
鳳天路分店的職工證實,8月25日,為了讓其櫃台不“空檔”,將其從四川某公司購進的普通白條豬肉充當“綠色食品”豬肉銷售。1~7月銷售的標有“綠色”字樣的系列冷鮮豬肉776.6公斤,並沒有購進記錄,系使用普通豬肉充當“綠色食品”豬肉。該店已無法分清這部分普通豬肉的生產廠家。
鬆青路分店的進銷台賬顯示,該店8月15日後“綠色豬肉”為零庫存,經該店員工證實,8月25日檢查現場發現的待銷售的10.79公斤“綠色食品”豬肉,是該分店自四川某公司購進的普通白條豬肉,之前也摻入了河南某公司等廠家的普通豬肉。
冉家壩分店自2011年8月14日已無“綠色豬肉”庫存,8月25日,該店為達到“保證有貨”的承諾,以及在上級主管檢查時櫃台不“空檔”,將其自四川某公司購進的普通豬肉充當“綠色食品”豬肉標價,並上櫃銷售。
重慶警方查明,2010年1月至2011年8月期間,沃爾瑪超市在重慶的10家分店共計銷售假冒“綠色食品”豬肉63547公斤,涉案金額195.25萬元,以平均價差8元/公斤計算,共計非法營利超過50萬元。
據悉,沃爾瑪簽約購買“綠色食品”豬肉的只有一家公司,該公司的銷售原始記錄是另一個重要佐證。將其與沃爾瑪超市進銷貨記錄對照,也能證實沃爾瑪超市長期大肆銷售假冒“綠色食品”豬肉的違法犯罪事實。
縱深:超市分店領導和員工對作假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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