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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法官最快一年仍供不應求 質量引發擔憂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0-25 08:43:47  


 
  學什麼

  至於法官學習的內容,涉及政治理論、法學理論、審判實務、司法技能、審判紀律等,不同階段,側重不同。對預備法官而言,最主要是培養實務能力。雖無統一教程,大體而言,各地法院都要求其盡快進入審判角色。

  法院內部人士總結,需要學習的實務能力包括:一是審判流程,包括庭前準備、製作裁判文書等;二是庭審駕馭和訴訟調解,包括掌控庭審節奏、控制當事人情緒、發問技巧等;三是認定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包括分析證據認定的關鍵點等。

  其中,後兩者很大程度上有賴於經驗的積累,尤其是法律適用能力,更是“幹到老,學到老”。根據國家法官學院的一份培訓規劃,法官晉級培訓和續職培訓時,亦要求學習“新型、複雜、疑難案件的法律適用”,以及“化解矛盾、調處糾紛的經驗方法”等。

  “審判實務占了大多數”,範明志介紹自己曾參加的培訓課程,包括審判熱點、難點問題,典型案例分析,新法律和司法解釋的理解適用,“這也是受訓法官最需要的”。

  王成說,以自己所在的北京市高院民一庭為例,每年都會針對熱點司法解釋進行集中學習,比如不久前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主要是把握立法理念”。

  有法學研究者因此指出,提升法律適用能力不僅要求法學理論素養,更主要是司法經驗的積累,以及基於經驗的判斷力,包括對社會風俗、人心情理的洞悉與權衡。

  但後者有時為法學理論界所忽視。從“劉湧案”至“李昌奎案”, 部分引發輿論爭議的審判中,學界“邏輯”與民眾“現實”之間一旦出現裂痕,更是考驗法官的經驗和判斷力。

  實務能力之外,政治素養和司法理念也是貫穿法官培養始終的主題。《人民法院報》2011年4月發表題為《全國法院2006年以來教育培訓工作綜述》的文章強調,最高人民法院始終把思想政治培訓放在教育培訓工作的首要位置。

  鑒於司法理念在不同時期有所變遷,這篇文章中也特別指出,在各級、各類培訓班中,都“切實增強廣大幹警對‘三個至上’工作指導思想和‘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的理論認同、情感認同和實踐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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