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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法官最快一年仍供不應求 質量引發擔憂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0-25 08:43:47  


 
  老問題,新問題

  “里程碑”後,中國法官無論學歷或專業知識,提升愈發迅速。在法院內部看來,改革開放三十餘年法院改革的最大成就之一,就是建立起包括法官培養在內的一整套法官制度。

  但法官素養仍受到極大關注。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朱蘇力認為,這是整個社會變化的一個結果。2004年他即撰文指出,法官素質問題“實際涉及關於合格法官之社會標準和司法知識類型的變化”。

  換言之,正是隨著社會變化,民眾對法院和法官不斷提出更高要求,亦會在要求得不到及時回應時,發出不滿聲音。

  “懂法”的法官,一定程度又出現新問題:對基層風俗民情不甚了解或不甚認同,一旦進入法律與情理的模糊地帶,部分裁判結果不能服眾。

  雖有法學家一再強調司法權威、司法尊嚴,但現實中大量噴湧的纏訴、上訪事件,迫使疲於應付的司法系統提出“案結事了”口號。“法院往往需要靈活處理,有時甚至運用非訴的糾紛解決方式來加以解決”,廈門市同安區法院原院長周內金說。

  這個法院自2009年開始試行預備法官下鄉鍛煉制度。在周內金看來,主流話語以及公眾期許層面,知識型法官、專家型法官呼聲日隆,然而從契合基層司法實際工作的角度,卻需要基層法官首先成為態度親民、經驗豐富、通曉法律與地方風俗習慣的“綜合型法官”。

  “需要指出的是,‘專家型法官’與‘綜合型法官’並不是一對相互對立的概念”,他同時強調。在法國、日本等地,“准法官”同樣需要通過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來了解社會對司法的真實要求,以便站在客觀的立場上審視法律職業。

  事實上,主流話語也在發生變化,司法大眾化成為法院系統的最新訴求。“如果我們的法官被老百姓稱為‘平民法官’,那是對我們的最高贊譽、最大褒獎。”2009年,上任一年的最高法院院長王勝俊如此表示。

  “上山下鄉”成為更多基層法院的選擇。同年8月,雲南日報大篇幅報道了該省高院組織法官講師團到邊遠縣級法院開展大培訓的事跡。“培養一批懂得民族語言,熱愛本民族文化、通曉當地社情民意的少數民族法官,這個問題解決不好,可能在一些民族地區連庭都開不了。”報道中這樣寫道。

  不過,新問題之外,老問題並未完全解決。有法院人士總結,基層法官培訓仍有“四多二少”:庭長培訓多、以會代訓多、法官等級晉升培訓多和換發執行公務證培訓多,直接面向廣大基層法官培訓少和受訓人員少。

  對此,一直有論者提議直接從法官遴選制度著手,改變目前基本從應屆畢業生、從下級法院選任法官的做法。2008年,最高法一度傳出消息,要向社會公開選拔法官,法院牽頭組織單獨考試。但隨著法院司法理念陸續出現調整,這一消息無疾而終。

  有多年從事法院培訓工作的人士向本刊記者指出,法官的定位若差之毫厘,法官培養即便不是謬以千里,也勢必處於被動。從這個角度看,新老問題都在尋求一個解答:中國究竟需要什麼樣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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