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日電/日下午,記者從廣州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廣州市近期將出台9個食品安全管理配套文件。根據文件規定,今後市民成功舉報食品安全隱患、違法行為,有望獲得罰沒收入總額的4%- 5%的獎勵,案值越大獎勵越高,上不封頂。而對於一般性查證屬實但沒有罰沒款項的舉報,也設立500元保底獎勵。
重獎舉報人上不封頂、下有保底
據南方都市報報,九個配套文件之一《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工作的意見》規定:“廣州市財政明年計劃拿出600萬元的資金用於設立了舉報獎勵專項資金賬戶,就是為了充分調動群眾舉報各類食品安全的隱患和違法犯罪的行為,要對那些食品安全犯罪分子形成‘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的強大壓力”,廣州市副市長曹鑒燎表示道。
曹鑒燎表示,以前廣州市也有過獎勵舉報方案,“由於以往的獎勵辦法往往是通過對罰沒收入中給予定額的獎勵,一旦沒有罰沒收入,舉報人的貢獻很難得到體現。為解決這個問題,廣州率先設立了舉報獎勵專項資金賬戶。”
根據新辦法規定,舉報的獎勵金上不封頂,下設保底。如按照一級舉報,可從懲沒款中提取4%到5%的舉報獎勵金,如果罰沒款額是1000萬元,按4%提取,獎勵金為40萬元;按5%提取,獎勵金為50萬元,以此類推。
新辦法下面還設一個最低的獎勵標準,比如有些案件被發現時還是處於萌芽狀態之中,有些線人、有些公眾就舉報了,有些流動作案事件難於罰沒,文件就規定了,舉報獎勵金的最低金額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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