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公開數據統計顯示,海口市2011年的控漲目標是漲幅低於全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水平,截至去年11月,該市GDP預期漲幅為10%左右,同期當地房價均價為9992.3元/平方米,2010年同期則為7716.2元/平方米,漲幅高達29.50%,遠遠未完成調控目標。
海口之後,其他很難完成控漲目標的城市還包括:2011年前11月,長沙房價同比漲幅26.34%,同期該市GDP及居民收入預期增幅分別為12%和14%;成都房價同比漲幅17.90%;鄭州房價同比漲幅17.78%,同期該市GDP及居民收入預期漲幅分別為10%和13%;重慶上漲16.39%、沈陽15.61%、南京12.02%、北京7.86%。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西安外,包括大連同比上漲9.85%、廣州8.86%、武漢3.76%和天津0.54%等不少房價同比依然上漲的城市,由於制定的房價控制目標相對寬鬆,它們均已順利完成調控目標。
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已完成調控目標的重點城市中,房價統計顯示真正同比下降的城市僅占少數,僅包括杭州同比下降3.15%、上海4.00%和深圳5.02%等城市。
與地方房價控制目標形同虛設相呼應的,是地方限購令繼續執行時的“觀望”。2011年1月底後各地共48個城市相繼出台地方性限購政策,其中10個城市限購令於2011年12月31日到期,1個城市2012年2月29日到期,其餘37個城市沒有明確具體時間。
據最新公開信息,記者統計,共有26個城市先後表態限購令2012年繼續執行。其他如2011年底限購令到期的貴陽市,該市住建局對外稱“該部門已將相關報告提請上級部門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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