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中編辦綜合司所編的《中央政府組織機構》系列叢書等文件資料,自1993年到2008年的4次機構改革中,共有31個正部級的國務院組成部門被標記為“不再保留”或“撤銷”。
其中,1993年7個、1998年15個、2003年2個、2008年7個。在這些消失的部委中,又分為多種情況。
首先是為數眾多的行業管理部門因政府職能轉變的需要而被撤並。比如在1993年改革中,創建於1949年的輕工業部和紡織工業部撤銷,成立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輕工業總會和中國紡織總會。
此外,航空航天部等改制成為大型國企。
第二種是正部級單位降格,成為國務院直屬或部委管理的國家局。如1998年的改革中,煤炭、冶金、機械等9個工業部先改成國家經貿委管理的國家局,後在2000年底全部撤銷。
林業部則在1998年改為國家林業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這類國家局一般為副部級。
第三種是多個部委整合。比較典型的是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2008年合併組建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第四種則是原部委基礎不變,吸納其他機構進行重組。如2003年將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改組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同時將國務院體改辦的職能並入國家發改委。
據粗略統計,31個部委中只有約五分之一屬於第四種情況,並不涉及複雜的人事調整和安置。而對於另外三種情況而言,告別必然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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