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圖片 |
中評社香港7月3日電/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也就是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國家強制規定用人單位必需支付的最低工資報酬。
7月1日起,江蘇、四川和遼寧又一次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至此,從全國範圍看,2013年以來,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已經達到了18個省市。
從金額的絕對數字上來看,目前,月最低工資標準 最高的是上海,達到了每月1620元;而按照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比較,最高的是北京和新疆,都是15塊2毛錢。
最低工資的標準是上漲了,在各省市的具體執行情況怎麼樣呢?
河南:年長員工及特殊人群最低工資標準難獲保證
今年61歲的閆大姐,在鄭州金水區做了四年的環衛工作,以往每月都會按時領到工資,數額都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今年調整後,閆大姐卻依然領著1080元的老標準。
閆大姐:一開始,都不給俺漲,當時跟俺說,人家發了咱也發;人家不發,咱不發。後來不知誰往上反映了,兩個月都沒給俺發,後來又給補上了。
採訪中記者發現,環衛、保安、餐飲等行業部分工種的月工資通常僅維持在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水平,而部分“40”、“50”人員及特殊人群,最低工資標準也很難保證。
鄭州某小區門衛徐師傅:就是你年齡大了,你去別的地方不好安排,給你1100,你要說這(最低標準),咱這沒有,那你換個地方吧。你幹就幹,不幹就算。都是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