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5日電/今年3月以來,10省份公安廳(局)長獲得相關地方人大常委會表決任命。江蘇、上海、遼甯、貴州、廣東、福建、河南、安徽8個省份,廳(局)長都屬交流任職。
據《新京報》報道,按照去年中央的部署,今後各省份新任命的公安廳(局)長,一般都由交流幹部擔任。今年這一輪公安廳(局)長的任免基本延續了中央的部署。
政法幹部異地交流、回避制度自上世紀90年代開始,近五年逐漸從縣、市級,擴大至省一級。
有關專家指出,省級公安廳(局)長異地交流任職,有利於預防腐敗,維護中央權威,更好地貫徹執行中央意圖。
8月2日,安徽省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人事任免。其中,李建中被任命為省公安廳廳長。
這位48歲的河南人此前一直在河南公安系統任職。他從偵查員幹起,一步步走到河南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正廳級。
這次是他首次到省外任職。今年3月以來,與李建中經曆類似的還有其他4位。他們均在某省份擔任副廳長或在副省級城市擔任公安局長,這次拔擢為其他省份公安廳長。另有3名公安部幹部空降地方擔任公安廳(局)長。
公安廳(局)長異地交流任職逐漸成為趨勢。李源潮曾指出,根據中央要求,逐步實現全國的公安廳局長一般都由異地交流幹部擔任。
調整
近期5人異地調任
持續5年的公安廳(局)長交流任職慣例,近期在新一輪公安廳(局)長任命中繼續沿用。
從今年3月起,江蘇、上海、遼甯、貴州、廣東、甯夏、福建、西藏、河南、安徽等10地公安廳(局)長經當地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已陸續到任上崗。
10人中,隻有西藏、甯夏公安廳長任前為本地幹部。西藏公安廳長劉江此前一直在西藏任職。而甯夏公安廳長王雁飛則有過異地工作經曆。2008年以前他在河北工作,在省委秘書長任上異地交流任職時,調往甯夏,成檢察院檢察長。後成為政法委書記,接著又被兼任甯夏公安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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