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教育部頒布《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要求所有公立高校都要建立章程,部屬高校將草案提請教育部核准;地方高校則由地方教育主管部門核准。
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孫霄兵曾對媒體表示,《辦法》主要是解決公辦高校多數還沒有章程,或已有章程不符合現代大學制度要求的問題。
同時,教育部還選了26所部屬高校,進行試點,希望其能成為章程建制的示範。
今年7月,26所試點高校中只有6所,向教育部提交了章程草案,分別是中國人民大學、東南大學、華中師範大學、武漢理工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東華大學。
其他高校則一直在醞釀。
為何難產
與內部權力博弈有關
除部屬高校在試點,地方高校也在試點章程建設。
2012年1月,湖南有11所省屬高校,被要求用一年時間,完成大學章程建設。到了年底,11所高校中有10所表示不能如期完成。
多所高校稱,制定章程難在“內外部權力界定”。
湖南師範大學是其中一所完不成任務的高校。
該校法律事務辦主任劉興樹說,章程修訂將會改變學校原有的權力結構,內部權力面臨重新洗牌和再分配,這是阻礙章程修訂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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