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國企高管腐敗,廣州市紀委增設了兩個高級“督查”,專門巡視監督市屬130多家國有企業高管的廉潔情況。增設的“第一派駐巡查組”及“第二派駐巡查組”的主要職責是:監督檢查市屬國企遵守黨的章程和黨內法規,以及國企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在選拔任用幹部等方面的廉潔自律情況。
廣州市紀委書記王曉玲介紹說:“廣州市屬國有企業共130多家,掌握了14500多億的國有資產。以前廣州市國有企業的紀委工作,在國資委統籌下進行,但國資委的直屬企業僅40多家,無法覆蓋全市國企,因此一些國有企業的紀委工作還不完善。”
今年,廣州市屬國有企業紀委書記要參加市裡的公推遴選,廣州還將配合大國資監管體系改革,推動完善市屬國有企業紀委書記輪崗交流等制度。
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採訪中紀檢幹部建議,要完善信用采集、評級、記錄與披露機制,讓失信者寸步難行。以防範和打擊財務報表作假為重點,及時發現問題和介入調查。要進一步規範市場中介組織行為,健全行業規約,強化監督管理,對違法違規者嚴肅查處。特別要將國有企業選聘的會計事務所等中介組織納入重點監控範圍,定期對其誠信狀況進行考核。
此外,中國人民大學反腐敗和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輝等專家建議,對國企一把手實行終身問責,一旦發現問題,既要追究其法律責任,也要追究其經濟責任。一些國企高管出了問題,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判上幾年十幾年,沒收個人財產,這樣的威懾力還不夠,還要加大經濟懲罰力度,因為一些貪腐人員早已把個人資產轉移到國外。
專家還認為,反腐要靠“制度+科技+文化”。在科技監察方面,廣州市已經開發建設了公共交易電子監察系統,對政府建設工程交易、政府採購、國有土地出讓、國有產權交易等公共資源交易行為等進行監察。廣州市紀委介紹,這一系統正在向重大投資項目建設和重大資金使用、國企“三重一大”決策等領域深化拓展。
2010年,廣州就出台並實施了《廣州市市屬國有企業資產損失領導人員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根據暫行辦法,凡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企業規章制度,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企業資產損失的,將對企業領導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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