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的安全防衛機制問題
最後,我要說明的是,剛剛朱委員也提到,政府已有規劃相關的防衛、管理機制。有人提到大陸對台灣開放的項目,台灣很多行業到了大陸,可能看得到,吃不到,因為大陸很多的法律規定和台灣不一樣,大陸的市場情況和台灣的市場情況差異大;在大陸越到基層越到地方,有很多執法的規定和標準都不一樣,甚至還有很多潛規則。對於這個部分,我們也注意到了,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第三條第四條,針對中國大陸市場內部所謂的潛規則,所謂各地執法標準不一樣的問題,我們已經把標明出來,台灣的業界進入中國大陸相關市場,在申請設置的許可過程中,都要做到透明化,而且要跟台灣的業者說明理由。如果發生不公平競爭的情況,我們的業者可以跟相關主管機關提出來,我們可以根據兩岸服務貿易協定第十八條,啟動兩岸的聯繫機制,立即進行解決協商。就這些部分,很多業者都不清楚,我個人認為,兩岸的情況特殊,我們要加強溝通。
這次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訂以後,最關注的是韓國。6月21日在上海簽訂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之後,緊接著,韓國大統領朴槿惠女士帶團訪問北京,她帶了七十一個韓國的大企業家,主要就是告訴北京,希望加速推動韓國和中國大陸的FTA協議。韓國和日本從去年5月開始推動FTA談判,原預估三到五年才能完成協商,但韓國這次提出希望在明年年底之前簽訂FTA。換句話說,我們的業者和韓國的業者有很大的競爭性,所以韓國也感到很大的競爭壓力,而這一次他們發現到中國大陸有些項目不對國外開放,開始對台灣開放,所以包括美國、新加坡,甚至歐盟,當然還有很多世界的企業界,都想通過跟台灣業者合作或在台灣設立據點,搭兩岸服務貿易的順風車,進軍大陸服務貿易市場。因此,兩岸簽署服貿協之後,台灣業者與外國業者的合作機會多了,台灣也可以爭取到更多的外來投資。這也是我剛剛提到的經濟性、戰略性考量。
在談判、簽署協議的過程中,確實存在與民眾、業者溝通不足的問題,讓民眾、業者產生許多疑慮。這一點我完全同意。所以在這邊我再一次做說明。今天也感謝中評社,給我這個溝通說明的機會。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