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孩子離奇夭折曾多次自殺
9月24日清晨,《法制周報》記者抵達沛縣。灰蒙蒙的細雨籠罩整個縣城,沛縣人張彩虹的心情和這天氣一樣,蒙著厚厚一層疑雲,“總要用力撥開烏雲,才會有希望。”當日,全國各地近百名尋子家長趕來,聲援張彩虹尋子。
次日上午,陽光和煦,數百民眾集聚在沛縣“好人廣場”,開展防拐宣講活動。張彩虹動情訴述著自己20年尋子的悲慘遭遇。“我現在就想告訴孩子,當年不是遺棄他,不是不負責任。”談及失散多年的孩子,眼前這個45歲的中年婦女數度哽咽。
1992年,時年25歲的張彩虹在東北讀完衛校後,被分配回老家沛縣人民醫院工作,與第一任丈夫李德軍相識結婚並懷孕。不料,孩子出生前夕,婆家和娘家為瑣事爭執,她來到徐州郊區表哥魏成河家借住。
1993年7月12日,張彩虹在表哥家附近的鄉鎮衛生院順利產下一名男嬰。當晚,表嫂張藹玲抱著男嬰告知她,孩子腿伸不直,可能是個殘疾兒。張彩虹連忙囑咐表哥表嫂抱孩子去醫院檢查。
第二天清早,張藹玲抱著孩子出去了,幾個小時後空手回來,“孩子是先天性殘疾,丟了。”
聞之,張彩虹痛哭流涕,每天央求表哥表嫂出去找孩子。但半個月過去了,孩子依舊毫無音訊。
張彩虹既惶恐又悲傷,她不敢回婆家和娘家。絕望之下,她只身前往東北。從此和表哥表嫂斷絕往來。
在牡丹江畔,極度絕望的張彩虹曾幾次投河自殺,被好心人救起。後來,她聯繫到在東北某療養院做護士長的同學,在療養院住了兩年。這期間,她沒和丈夫、家人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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