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貝回家尋子網”創辦者、2009年、2010年“中國十大法治人物”張寶艶告訴記者,訴訟時效過期是被拐兒童案件普遍存在的問題,“孩子被拐時很小,孩子長大後找到親人才有可能知道人販子與買主的具體情況,而這個時候失蹤兒童家長再想追究買主及人販子,基本上訴訟時效都過期,這也致使人販子與買主逍遙法外。希望相關部門能重新修訂相關法律,別讓人販子與買主有機可乘,逃脫法律的制裁。”
湘潭大學法學教授歐愛民表示,這起舊案沒有超過訴訟時效,“因為侵權行為一直存在,且具有持續性。”他認為,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其實是不作為的推脫行為。
張彩虹到處求助,希望有人幫她“解救”孩子。她甚至到北京上訪,事情驚動了公安部打拐辦主任陳士渠,“他親自打電話督辦此案”。
時隔兩年後,在“寶貝回家”志願者、“隨手公益尋子之家”志願者以及網絡打拐紅人老魏等人的幫助下,張彩虹再次找到了兒子。
今年6月,劉尚尚重返學校參加高考。
張彩虹向兒子講述了自己被人騙說“夭折”的經歷。望著母親這些年尋子積攢下的一摞摞車票和報案求助憑證,現年20歲的尚尚深深地埋下了頭,抱著母親痛哭流涕。
涉世尚淺的尚尚不明白,成人的世界為什麼有那麼多紛爭,“養父母說是我爸媽不要我了,現在我才知道,我被騙了。”6月28日,劉尚尚離家出走,想跟著親媽生活。
張彩虹曾試圖緩和與尚尚養父母的關係,“不讓孩子為難”。考試結束後,養父母想讓尚尚去昆山打工。張彩虹強烈反對,他支持孩子繼續去江西念大學,並承擔了全部費用。
“要好好念書,重新規劃自己的人生,以後幫助更多人。”劉尚尚原本以為,和村上所有孩子一樣,他讀完高中就要外出打工養家,而生母的出現改變了他的人生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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