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美國特色的聯邦制。在聯邦制下,各級各類官員有自己的選區和選民:總統由全國人民選出,國會眾議員來自各個國會選區,參議員來自各州;州長由全州人民選出,州議會的議員來自各州的選區,而市長、鎮長、縣政府、學區董事會、州和地方政府的法官和檢察官,也有各自的選民。簡而言之,聯邦制就是各級政府官員獨立產生、享有不同的權力、對不同的選民負責。聯邦制其實就是通過選舉把權力下放制度化,但這並不表示聯邦政府權力的減弱。相反,權力下放有利於減輕聯邦政府的財政負擔,鼓勵各州自主創新和以及各州之間的良性競爭,加強選民對各級官員的監督。沒有聯邦制,就沒有今天的美國。
從美國到世界
美國是世界上第一個品嘗“聯邦制”這個禁果的國家。美國之後,已經有20多個國家也採取了聯邦制。但是,還沒有一個國家完全效仿美國的聯邦制。由於歷史、地理、宗教、文化、民族等因素,每個國家的聯邦制都自成一體。然而在“各放光彩”的背後,還是有很多重要規律可循。
有學者把聯邦制分為三類。美國屬於第一類,被稱為自下而上的聯邦制(comingtogether),即面對內憂外患,聯邦的各個成員意識到“團結就是力量”,由此自覺地組成一個聯邦政府。第二類是自上而下(holdingtogether)的聯邦制,如印度、比利時和西班牙。這些國家在變成聯邦制前都是單一制,中央政府處於絕對主導地位,並且它們都是多民族國家,國內民族矛盾錯綜複雜。這些國家的領導人都清楚地意識到,如果不採取聯邦制,讓各個成員在教育、文化、宗教等領域享有高度的自主權,那麼整個國家將陷入內亂,最終分崩離析,“國將不國”。同時,各個成員也意識到,如果各自成為獨立國家,它們生存的可能性很小。
第三類則是“脅迫性”(puttingtogether)的聯邦制,其代表就是前蘇聯。眾所周知,前蘇聯是一個多民族的聯邦國家,共有15個加盟共和國。然而,這15個成員國大多是屈於前蘇聯軍隊的淫威或者是被前蘇聯直接軍事占領之後,才加入前蘇聯。俗話說,“強扭的瓜不甜”。隨著前蘇聯解體,其聯邦制也壽終正寢,各個加盟共和國紛紛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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