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賬】以造成受害人死亡為例,經營者應當承擔的損失賠償金額=【人身傷害損失(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誤工損失+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財產損失+精神損害賠償】×3。
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以及財產損失等是根據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的;精神損失賠償是根據加害人的主觀惡意程度、損害後果等因素確定的;死亡賠償金目前一般是以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計算的。2012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45萬餘元,按此測算的死亡賠償金為49.13萬元,再增加兩倍的懲罰性賠償金,在不計算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以及財產損失等實際發生的費用和精神損害賠償的情況下,受害人可得到147.39萬元的賠償;經濟發達地區如北京、上海、浙江為200萬元至240萬元以上。經濟欠發達地區如雲南、青海、甘肅至少為100萬元至120萬元以上。
其他
1.在線下載不享無理由退貨
【規定】7天無理由退貨制度是此次消法修改一大亮點。草案二審稿規定,經營者採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草案三審稿進一步明確,在線下載的數字化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同時增加規定,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與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