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標準,什麼又是標準必要專利?如今,人們的工作生活越發離不開手機,去過日本的人都知道,國內手機到了日本不能漫游,這是因為兩國的通信標準不同所致,因此標準是一種“看不見的秩序”。
大家熟悉的現行通信領域技術標準有2G、3G、4G。在世界範圍內大約有百餘個行業標準化組織。其中,電信領域影響較大的有歐洲電信標準化協會(ETSI)、美國電信工業協會(TIA)等。
要實現自己通信產品在出口國的銷售和正常使用,必須符合該國採用的標準。而通信領域技術標準的制定跟通信企業巨頭的積極參與和推動是分不開的,更與他們的通信專利分不開。每一個新標準的出現代表了更高的科技水平,必須採用更前沿的技術,而更前沿的技術又多受專利保護。“三流企業賣苦力,二流企業賣產品,一流企業賣專利,超一流企業賣標準”,這反映了當前全球企業競爭的現狀。
儘管華為、中興等國內企業也參與了4G標準的制定,但是由於我國通信領域自主研發起步較晚,在2G、3G標準制定中幾乎缺乏話語權。IDC公司則是2G、3G標準的大贏家,其直接參與了標準制定,並將自己專利融入標準。因此,華為想要生產3G手機就必須得用到IDC的專利,否則將寸步難行。
許可費率厚此薄彼
華為公司起訴稱,IDC公司利用參與各類國際標準制定,將其專利納入其中,形成標準必要專利,並占據市場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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