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文件如何修改?
數十次修改 全會閉幕當天仍會修改
根據公開披露的報道,三中全會決議文件通常要經過數十次修改,大到文件框架,小至遣詞用字。以十七屆三中全會決議文件起草為例,起草小組在6個多月時間裡共召開過9次全體會議、30次工作班子會議,正式修改41稿。
每次三中全會的決議文件都經過字斟句酌,不但在會前反覆修改,在開會期間還會根據各方意見,甚至在全會閉幕當天還在做最後修改。
2003年,十六屆三中全會在10月11日到14日期間舉行。全會安排了3個半天,對決定討論稿進行討論。10月11日晚,胡錦濤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起草組根據修改意見,連夜對決定稿作了24處修改。12日晚和13日下午,起草組連續召開全體會議,對討論稿作進一步修改。14日上午,根據當天上午全會討論情況,起草組對討論稿又進行了一次修改。
高尚全告訴北青報記者,會上提出的意見涉及糧食生產、扶貧開發、安全生產、科技教育等多個方面,不過一般來說沒有“顛覆性”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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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文件什麼特點?
長度一萬餘字 文字簡練易懂
如果不算今天將閉幕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從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七次三中全會,共產生了5個決議文件。北青報記者發現,這些文件的字數在1.2萬到1.6萬字之間,通常採取分為幾大章、每部分下再設若干條的框架。
王夢奎曾介紹說,這樣的構架便於剪除枝蔓,勾畫出一個比較清晰的輪廓,也有利於避免起承轉合所難以避免的虛話,突出每一條的“幹貨”。
文字簡練是歷次決議文件的一大特點。溫家寶曾表示,起草決議文件要突出重點,不要面面俱到。文字要精練,用平實的語言,讓普通黨員和群眾看得懂。
經濟學家常修澤對此深有體會。2003年,在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工作的他接到要求,為十六屆三中全會《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起草工作提供有關產權問題的基礎性研究報告。他提出,在產權制度構成中,應包括產權界定、產權配置、產權交易和產權保護四個制度支柱。報告上交後,起草組有關負責人專門約見了常修澤。
常修澤告訴北青報記者,最終形成的決議吸納了他的意見,不過在文字表述上,產權界定變為“歸屬清晰”,產權配置變為“權責明確”,產權保護變為“保護嚴格”,產權交易變為“流轉順暢”。
“這樣的表述更容易讓普通人理解。”常修澤說。本版文/記者 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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