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繈褓之中的孩子,為什麼?
6月26日,“盜車殺嬰”犯罪嫌疑人周喜軍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採訪。
記者:你什麼時候發現車上有個孩子的,是否聽到了廣播在全省搜尋?
周喜軍:開始我不知車上有孩子。開出不久,孩子突然哭了,這時我也一直在聽廣播,電台不斷發布查找信息,播報丟失車輛特征及車內嬰兒的消息。為避免被人發現,便停車將前後牌照掰下,並將輪轂上的紅布條解下置於車內。
我知道警察和市民都在找我,孩子哭聲特別大,我非常煩躁,不知怎麼處理好,更不知怎麼辦。
記者:你為什麼不把嬰兒放下來,為何對孩子下毒手?
周喜軍:我當時也想過把孩子放在路邊,但由於天氣很冷,路上全是大雪,過往車輛也很少,擔心孩子會被凍死。
我也想過把孩子送到我姐家,她家比較偏僻,也有地方,得知不可行後,心情就更煩躁。
我知道不遠處2公里左右有一家醫院,我想把嬰兒扔到醫院附近,但嬰兒哭得很嚴重,聲音很大,我很急躁,先掐他,後用紅布條勒他……
我大腦一片空白,很緊張,很害怕,“衝動”是魔鬼。(周喜軍低下頭,戴著手銬的兩只手不斷地搓著……)
我當時把孩子放下就好了,事就沒這麼大了。我很後悔,但沒處去買後悔藥。
記者:家人是怎麼知道的?你為什麼去自首?
周喜軍:我把車扔下後,逃回長春,想租個房子躲一躲。當時我就騙我現在的妻子,說我看過有牢獄之災。後來她和我妹妹從廣播得知,案犯1米8左右,體貌特征非常像我,她們就聯繫我,追問我。
我後來知道被盜的車找到了,車上有我的指紋,我很擔心。在妻子和妹妹的追問下,我承認了。他們勸我自首,我也深知在劫難逃,於是就去公安機關自首了。
3月5日當晚,當得知小皓博不幸遇害後,許家林的妻子鄧振晶精神一下子就崩潰了。許家林的父親5月10日去世,他因痛恨凶手作案手段殘忍而死不瞑目。許家林11歲的女兒心裡有陰影,不敢獨自在家,睡覺至少要有兩個人陪,白天都不敢上洗手間。許家林自己也得了病,被醫生建議住院手術。
11月22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長春“盜車殺嬰”案罪犯周喜軍在吉林省長春市被依法執行死刑。
事件發生的數月之間,除了表達對於周喜軍的罪行排山倒海的憤怒之外,針對諸如“父母是否有失職”、“判死刑是否量刑過重”之類的話題也在不同輿論空間中展開著討論。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對於長春“動員全市之力”的大搜救是否幫了“倒忙”的激辯,從周喜軍接受採訪的自述來看:從盜車到殺嬰的一個多小時之中,所謂的“全市大動員”並未開始,他通過廣播所了解的情況是否真的促成其令人發指的罪行,也許無人能夠給出令所有人信服的答案。然而,對於這類易受傷害群體遭到劫持的案件,如何建立一套更加合理的處置機制,的確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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