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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媒體稱機關事業單位繳個人養老費已成定論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4-11 09:43:10


 
  從當前的實際情況來看,公務員改革的難度遠遠小於事業單位,公務員作為財政供養人員,即使財政為他們繳費只是從一個口袋轉向另一個口袋,財政甚至可以為公務員“記空賬”,到他們退休時一並補發他們。

  “一旦改革,財政肯定不會為所有的事業單位埋單,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方案,行政類和公益類中一部分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比如中小學基礎教育等,財政還有可能負擔,對於公立醫院、科研院所、大中專院校等公益類事業單位財政完全出資的可能性很小。”上述知情人士表示,若改革後仍然由財政負擔,也就沒有改革的必要了。

  昂貴的改革

  總費率高達44%的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將成為一項昂貴的改革。楊燕綏認為,僅公務員啟動養老改革一項,財政初期需要支付三筆錢:一是公務員過去工作年限的視同繳費;二是當期繳費入統籌賬戶的20%,入職業年金的8%;三是執行“老人老制度”人群當期的養老金。

  深圳的經驗已經證明了這一點。2010年深圳全市行政機關全面啟動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從增量開始進行公務員養老保險改革,新聘任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購買社會養老保險。2012年8月,深圳市事業單位也進行了同樣的改革,2013年底,深圳市遞交方案,對改革之前參加工作的“委任制”公務員進行養老保險改革。

  深圳為公務員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購買養老保險的標準為每月工資的21%,其中單位繳13%、個人繳8%。購買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繳費工資的1%,由單位繳納。考核合格的,由財政每月按工資的一定比例繳交職業年金,待退休後領取,繳交比例暫定為8%,月工資總額超過城鎮在崗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繳交比例為9%。

  由於深圳社會統籌的繳費基數13%低於全國20%的水平,深圳機關事業單位繳費總比達到30%,遠高於企業職工的繳費水平。若按此繳費水平,退休之後養老保險的替代率與改革之前差別不會太大。

  楊燕綏對於財政出資來進行事業單位養老改革持悲觀態度。她認為,深圳經驗能夠執行的前提是財力支撐。在中國的很多地區,有限的財政收入能夠解決公務員和基礎教育老師的工資已經很吃力了,很難再拿出額外的財力來進行養老保險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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