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之辯
追求公平是養老保險制度並軌的首要目的,但按照當前像複制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模式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在實際操作中很難做到公平。
未來最大的不公平將是年金的差異,有沒有年金將成為職工養老金替代率的決定因素。現在中國的企業年金仍然是“富人俱樂部”,當前全國參加企業年金的職工只有2000萬人,而且絕大多數都是國有大型壟斷企業。
制度允許所有的參保企業為職工建立年金,並於去年底出台了年金的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優惠政策,但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高費率嚴重擠壓了年金的空間。
楊燕綏說,企業年金發展最大的瓶頸在於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率過高,一般企業沒有能力再為職工建立年金。公務員的職業年金可以由財政埋單,財政無法顧及的事業單位就會出現千差萬別的情況,她預計大部分事業單位也沒有能力建立年金。
“何為養老金的公平”同樣讓王文雲困惑,她博士畢業在高校工作每個月的工資只有6000元,而她同學本科畢業之後在一家外企工作,如今年薪已經50萬。
“同學說我退休之後會比他拿的錢多,這樣不公平,可是在職的時候,他比我有錢得多,我比他學歷還高,只不過進了體制內就和他收入相差這麼多,難道我就會覺得公平嗎?”王文雲說。
李珍認為,企業職工養老待遇較低是有很多原因的,比如繳費時間過短,公共部門退休金要求最低工作年限是30年,而職工養老保險只要求15年。公共部門雇員的平均工作年限會在35年左右,而職工養老保險平均繳費年限已從制度之初的32.5年下降到2012年的29年左右,前者比後者多5~6年的貢獻。
社會保險不是社會福利,它講求權利和義務的對等。現在很多企業參保人待遇低,與繳費年限過短(很多中小企業的靈活就業人員只繳納15年就停止了繳費)、繳費基數過低(只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60%)有直接關係。
面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財務困境,楊燕綏說,還有一種可能就是財政當期不出錢,只啟動個人繳費,對參保人的視同繳費和社會統籌都記賬,到這部分人退休的時候再一並補齊。這樣做的結果是加重制度內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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