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炳章:郊野公園的界定有主觀性在內
香港現時存在很多問題和矛盾,社會一方面覺得土地和房屋供應不夠,另一方面又覺得不能改變七成綠化土地的比例。我認為,這個問題不可以單方面、短視地去看待。香港有700萬人需要住房,但44,000平方公頃的郊野公園裡,每一塊、每一尺都有生態價值嗎?我認為未必。我同意大家的講法,整體性考慮這個問題是對的。
不過,界定郊野公園的標準存在彈性,所以應該攤開來具體對待這個問題。公園發展和土地供應不是零和遊戲。我們將問題攤開來看,具體性考慮哪些部分可以發展。這個事情上沒有絕對,我覺得不要鑽牛角尖。
郊野公園的定義可能還不科學,沒有一個法定的規定去量度。城市開發是一個人文科學,要進行主觀性判斷。應用科學和環境科學可以直接判斷土地應該如何使用。但郊野公園是不一樣的,界定郊野公園有一定的主觀性。
不要受制於“郊野公園”這個名字
簡福飴:我認為,郊野公園概念的定義不科學,郊野公園大小的定義也是不科學的。現在郊野公園可沒有什麼相應的標準。比如我們現在有700萬人口,但並沒有什麼規定說,每一百萬的人口就應該有多少公頃的郊野公園。
劉迺強:這不是簡單的選擇問題,而是政治問題。針對這種政治問題,需要運用政治智慧、手段去對待。每一個理性、客觀的人,都會認為郊野公園是可以考慮的。但沒有整套方案和措施的時候,也是不適合拿出來探討的。
葉傲冬:在房屋問題上,政府一向比較被動,被人牽著鼻子走。房屋政策的輿論被很多媒體主導了,根本都無法展開討論,政府只能是回應式的應對。所以我覺得,除了我之前講的,執法部門應該落實職能之外,要解決房屋問題,還需要政府在輿論上拿回主導地位。如果拿不回這個主導地位,社會就無法討論,市民也會一直反對,政府根本無法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