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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反腐如何才能從治標走向治本?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5-04 00:06:23


 
  目前反腐進展順利,不僅贏得了民意支持,更大大強化了中央權威,為落實三中全會改革創造了條件。新一屆領導如能抓住這一契機,加快落實《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則將在很大程度上消除腐敗的權力基礎。

  依憲治國才是反腐的正路

  但必須認識到,健全法治、依法治國,才是反腐的正路。否則,運動式執法過後,仍將重回歷史的老路。遺憾的是,儘管呼喚法治的口號一直都有,但法治建設進展遲滯,甚至還有退步跡象。究其根源,則在於憲法的虛置,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只有作為國家根本大法的憲法有了生命力,才能從源頭制約權力。正如習總所言:“憲法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在於實施”。

  但由於違憲審查機制的缺失,中國的憲法一直難以被實施。在82年憲法起草時,法學界曾提議建立憲法委員會:方案1:憲法委員會的地位與全國人大常委會相當,僅對全國人大負責並報告工作,專門負責審理違憲問題;方案2:憲法委員會地位低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可惜最終兩個方案都沒有被采納。這成為許崇德、江平等法學泰鬥內心最沉重的遺憾。儘管中國過去很多年存在收容、勞教等違反憲法的現象,但長期得不到糾正,這和違憲審查機制缺失是分不開的。

  要落實憲法,建立違憲審查機制是第一步。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要進一步健全憲法實施監督機制和程序”,這或許為重新思考憲法如何落實提供了希望。(作者 劉勝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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